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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咨询代理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的区分
  [  2017-07-05 16:03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强制性标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医疗器械注册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

  医疗器械注册代理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并且在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方面,明确规定“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已经修订,申请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达到新要求的”不予延续注册。

  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数据查询“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专栏查询,或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管理中心网站标准及补充检验方法查询“器械强制行业标准”专栏查询。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理,医疗器械推荐性标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鼓励企业采用推荐性标准。企业如果有其他科学依据证明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也可采用其他的方法。企业可以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技术要求中直接采用推荐性标准,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证明产品符合安全有效的要求。如果企业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引用了推荐性标准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即企业把推荐性标准作为本企业承诺的技术要求,则其上市的医疗器械必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技术要求及引用的推荐性标准的要求。

        深圳鸿远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hongyuanyixiezixun.com/专业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咨询代理代办、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FDA注册、ISO13485认证、 CE认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临床试验、出口证,自由销售证等代理代办、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的建立及体系与过程确认文件的建立 (如:ISO9001、 ISO13485 、GMP、 CE、QSR820、CMDCAS)产品检测,临床试验及免临床资料编写、产品技术要求制订、技术文件编写辅导、医疗器械广告批文申请办理、洁净室建设指导等服务,技术专业,诚信服务,代理费用低,欢迎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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