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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全血及血液成分贮存袋产品注册研究资料咨询代理
  [  2018-07-05 15:16 ]
  

     医疗器械注册全血及血液成分贮存袋产品注册研究资料,产品的研究资料应当从技术层面论述所申报产品贮存全血及血液成分的原理、贮存方式、贮存条件、贮存时间、贮存期内全血及血液成分的质量研究、产品设计、技术特征、原材料控制、生产工艺控制及验证、产品性能指标及制定依据、产品包装验证、产品灭菌验证、产品有效期验证等。应制订目录,并建议根据不同的专题分册提交。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但不局限于此:

  1.产品贮存全血及血液成分的原理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应详细阐明申报产品在预期申报的贮存方式、贮存条件、贮存期限内可有效贮存全血或血液成分并保持其功能达到一定质量标准的原理。说明产品在保持全血或血液成分质量方面的优势作用。确认该贮存原理结合所申报产品应用于临床是否科学合理。申请人应对支持该贮存原理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并提交具体支持该原理的相关科学文献原文及中文翻译件。申请人应阐明是否已有应用相同原理的产品在境内外上市,并研究所申报产品是否会引起全血或血液成分含量的改变、蛋白变性、细胞变形溶解、血小板激活凝集、细胞因子生物活性失活等与其使用相关的不良反应。

  2.产品贮存全血及血液成分的方式、条件和时间

  申请人应明确写明申报产品贮存全血及血液成分的方式、条件和贮存时间。申请人应对产品贮存全血及血液成分的方式、条件和时间进行验证并提供相关研究资料。验证时应采用货架有效期末的产品,验证的方法和条件应能模拟实际应用时产品所面临的最恶劣环境条件,并应说明是否符合行业内共识和已知的法规要求。

  3.原材料控制

  原材料特性是产品最终质量控制的重要因素。申请人对原材料的质量安全及所申报产品的医疗安全性负有主体责任。申请人应对产品原材料中每一成分进行安全性评估,以确认原材料应用于血袋的医疗适用性及安全性。

  医疗器械注册代理申请人应明确写明产品的所有结构部件,必要时需用图示表示。申请人应一一写明各部件所用全部组成材料(包括主材和添加剂、润滑剂、粘接剂等所有辅材)的化学名称、商品名/材料代号、CAS号、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使用量/组成比例、纯度、供应商名称、符合的标准以及是否适用于预期医疗用途应用等基本信息,建议以列表的形式提供。

  申请人应说明原材料的选择依据,建议尽量选用已有相关人类临床应用史且与人体的接触途径与血袋相同的原材料。原材料不得人为添加已列入相关法规及指令禁止的或未经毒理学评估的物质,常规使用过程中不得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原材料应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以保证产品质量。申请人需提供原材料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外购协议及合格检验报告。应明确所用原材料的质控标准及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指标和控制要求,提交原材料符合相应标准的全性能验证报告。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理申请人应对产品原材料中所有成分的结构、分子量及其分布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表征,原材料的配方应可确定,如与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应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对每种原材料的成分、使用量进行研究,以证明原材料可应用于血袋生产的适用性及应用于临床的安全性。

  申请人应说明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有添加剂的化学名称、用量,写明这些添加剂是由血袋厂家加入的还是原材料中所含有的,并提供产品中所有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价研究资料。

  申请人应提交原材料的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生物学评价等研究资料及材料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或残留引起机体反应的有毒物质的相关研究报告。具体生物学评价项目及评价方法建议参照GB/T 16886系列标准进行,应考虑材料的血液相容性。

  对于首次应用于医疗器械的新材料,还应提供该材料适合用于人体预期使用部位、预期使用方式的相关研究资料及新材料筛选时的安全性评价资料。

  4.产品性能指标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说明应说明产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制订的依据,主要包括产品设计、物理性能、化学性能、使用性能、生物学性能等。

  血袋应设计为封闭系统,应能最大程度降低全血及血液成分采集、处理等过程中受到污染的风险,同时还应与血液成分处理过程相适应,如与离心杯、离心过程中所受的离心力等之间的配合。在设计时,血袋应能耐受临床最恶劣使用条件下的加压排空,采集速度应能符合临床和相关标准要求。血袋应能为实验室检验提供可正确无误识别的试样,且取样时不应破坏血袋的封闭系统。血袋的设计应能保证在使用过程中血液能够充进血袋,而空气不会进入。

  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人应明确产品与贮存期间保持血液成分质量有关的直接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指标,阐明以上指标制订的必要性和科学性,提交有关研究资料。例如在低温(-20℃—-196℃)冷冻贮存、常温(22℃± 2℃)震荡贮存等条件下血袋所应具有的性能要求。

  血袋的性能指标一般包括:采血管的长度、要求,导管的内径、壁厚等,空气含量、悬挂、产品结构图示、产品尺寸(长、宽、厚度等)、标记要求、加压排空性能、血样识别、采集速度、采血管和转移管的技术参数和性能、采血针性能、输血插口性能、透明度、冷热稳定性、水蒸气透出、抗泄漏、微粒污染、可沥滤物、灭菌残留物、还原物质、铵离子、氯离子、重金属、酸碱度、蒸发残渣、浊度、色泽、紫外吸收等。

  产品中的特殊组件,如献血前采样装置,还应至少制定容量、平均流速、防回流、防泄漏、无菌采样设计等指标。对于顶底袋,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至少应制定顶部出口、底部出口的具体尺寸。

  对于血小板储存袋,考虑到应具有良好的透气性,还应制定透氧性、透二氧化碳性等性能指标。

  产品的各相关性能指标应制订具体,应可客观测量、易观察,方法学应可溯源。申请人应对所确定的各种性能指标的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并与已有的标准方法进行关联性评估,以论证所选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防针刺器械产品的一般要求是使用者能够容易地区分产品的防针刺性能是否激活,而且一旦激活,其防针刺性能应能一直保持有效直到其被销毁。申请人应模拟实际使用条件对防针刺装置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测试例数应具有统计学意义和有效的检验效能。

  申请人还应提供申报产品与常用配合使用的设备配合使用相关验证资料。

  5.被贮存全血或血液成分的质量评价

  申请人应对所申报产品在预期贮存方式、贮存条件、贮存时间下贮存的全血或血液成分的质量进行研究,以证明全血及血液成分在预期的贮存期内能达到国家标准和临床使用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理申报产品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全血或血液成分贮存后,全血或血液成分的质量控制指标应至少符合卫生计生部门对血液成分的要求,如GB 18469对全血和血液成分的质量控制要求,此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5.1红细胞类成分血的质量评价

  红细胞类成分血的质量控制指标一般包括:ATP水平(umol/L)、2,3-DPG(umol/L)、红细胞变形性(ESC)、乳酸含量、pH值、Na+、K+。

  5.2粒细胞类成分血的质量评价

  粒细胞类成分血的质量控制指标一般包括:吞噬能力的测定等。

  5.3血浆类成分血的质量评价

  申请人应在贮存期内选择若干时间点对分离后贮存的血浆类成分血进行检测评价,并说明时间点的选择依据。

  血浆类成分血的质量控制指标一般包括:白蛋白(g/dl)、凝血酶原时间(sec)、纤维蛋白降解产物(μg/ml)、凝血因子Ⅴ、凝血因子Ⅶ、凝血因子Ⅸ、凝血因子Ⅹ、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补体C3a(ng/ml)、残留白细胞和残留红细胞等。

  5.4血小板类成分血的质量评价

  医疗器械注册代理申请人应对贮存期开始、贮存期内、贮存期结束的离体血小板类成分血选择若干时间点进行检测并计算血小板贮存参数。

  离体血小板贮存参数包括平均血小板体积(MPV)、血小板单位中残余白细胞计数、pO2(mmHg)、pCO2(mmHg)、pH值、葡萄糖(mM)、乳酸盐(mM)、碳酸氢盐(mEq/L)、形态学评分、低渗性休克反应(HSR)(%)、血小板聚集(%)、乳酸脱氢酶、可溶性P选择素、糖蛋白V等。

  6.血袋与其贮存全血和血液成分的相容性

  申请人应对血袋与其所贮存的全血和血液成分之间的相容性进行研究,包括血袋中可沥滤物的研究及其安全性评价,以证明血袋在预期宣称的贮存方式和贮存条件下与所贮存的全血和血液成分之间的相容性及全血和血液成分应用于人体的安全性。

  血袋在贮存期内,应具有能保持全血及血液成分稳定的生物特性、化学特性和物理特性,并能防止微生物侵入。血袋因受全血和血液成分的化学作用或物理溶解作用而产生的溶出物应在可接受的限量内。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对产品在预期使用条件下的可沥滤物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其进行毒理学评估。例如,以聚氯乙烯(PVC)作为原料的,需提交PVC中所使用增塑剂的安全性评价报告。应说明PVC中增塑剂的种类和含量,提交产品中增塑剂在预期贮存血液/血液成分时释放量范围的研究报告以及人体可接受的剂量范围和依据。用于检测增塑剂释放量的测试液、试验条件、检测方法等应当采用经过科学验证的方法。

  7.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应按照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8.产品灭菌

  提交产品灭菌方法的选择依据及验证报告。器械的灭菌应通过GB 18278.1、GB 18279.1、GB 18280.1、GB 18280.2或GB/T 18280.3确认并进行常规控制,无菌保证水平(SAL)应不能高于10-6。灭菌过程的选择应至少考虑以下因素:产品与灭菌过程间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灭菌对产品安全有效性的影响。

  灭菌方法不应对血袋的材料产生不良影响,且不会造成各连接处松动、塑料材料热合强度下降、塑料血袋产生明显变形等,血袋各壁层之间不应发生粘连。

  9.产品包装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产品包装验证可依据有关国内、国际标准进行(如GB/T 19633.1、GB/T 19633.2、ISO 11607、ASTM D4169等),提交产品的包装验证报告。包装材料的选择应至少考虑以下因素:包装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包装材料的毒理学特性;包装材料与产品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成型和密封过程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包装材料所能提供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屏障保护;包装材料与使用者使用时的要求(如无菌开启)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标签系统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贮存运输过程的适合性,例如产品包装在最恶劣的冷、热、湿度条件下运输过程的测试。

  血袋标签上的印字应不会渗入袋体的材料内。标签使用的粘合剂应不滋生微生物。申请人应提供标签不会对血袋及其内装物产生有害作用的证据,从水中取出后标签不应从血袋上脱落,血袋或标签上的印字仍应保持清晰可认。如试图撕下标签,应导致标签被撕毁。低温(18度)、深低温(-80度)条件下产品标签的粘附力。

  血袋的外包装材料或对其内表面的任何处理不应与袋体及其贮存的血液/血液成分发生相互反应,同时应能防止霉菌生长。外包装的密封一旦打开或再闭合应有明显打开过的痕迹。外包装在正常处置和使用条件下,应有足够强的耐破损性。血袋及其组件在外包装中的放置,应尽可能防止采血管、转移管形成扭结和永久变形。

  10.医疗器械咨询产品货架有效期

  产品货架有效期是指产品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光线等条件的影响下保持其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性质的期限。有效期的研究应贯穿于产品研究与开发的全过程,在产品上市后还应继续进行有效期的研究。

  货架有效期涉及产品有效期和包装有效期两方面。产品有效期的验证可采用加速老化或实时老化的研究,实时老化的研究是唯一能够反映产品在规定贮存条件下实际稳定性要求的方法。加速老化研究试验的具体要求可参考YY/T 0681.1、ASTM F 1980。

  对于包装有效期的验证,建议申请人提交选择了恰当的材料和包装结构合格后的最终成品包装的初始完整性和维持完整性的检测结果。在进行加速老化试验研究时应注意:产品选择的环境条件的老化机制应与在实时正常使用环境老化条件下真实发生产品老化的机制一致。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该类产品注册申报时可提交加速老化试验研究资料,对于在加速老化研究中可能导致产品变性而不适于选择加速老化试验方法研究其包装的有效期验证,应以实时老化方法测定和验证。对于注册申报时采用加速老化试验方法确定有效期的产品,申请人在产品上市后需继续开展实时老化试验对产品的有效期进行确认,必要时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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