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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红外乳腺检查仪产品注册证申请技术要求编写咨询代理
  [  2017-12-19 14:30 ]
  

 

  医疗器械注册红外乳腺检查仪产品技术要求应包括的主要性能指标:

  红外乳腺检查仪主要性能指标可以分解为功能性指标、安全性指标和质量控制相关指标。其中有些技术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又是相关联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技术要求中规定的部分是否齐全,可以通过对是否具有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审评:

  1.安全要求

  安全要求应符合GB 9706.1—2007标准规定。构成医用电气系统的则还应符合GB 9706.15—2008的要求。若探头光源为激光探头,则应符合GB 7247.1—2012的要求。

  2.环境试验要求

  仪器的环境试验应按GB/T 14710—2009的规定,明确所属气候环境分组和机械环境分组,应按GB/T 14710—2009中表A.1的规定确定仪器的环境试验要求和检验项目。

  对于组成系统的仪器,应明确是整机还是系统中的部分仪器进行环境试验。

  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对于含有信息技术产品零组件的仪器来说,由于探头、计算机、显示器的工作环境温度、贮存温度往往不一致,因此组成整机后仪器的工作环境温度、贮存温度应按企业在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环境条件进行限制,以保证仪器的可靠运行。

  3.整机性能指标

  (1)探头要求

  探头光功率输出可调。最大输出不小于0.2W,但不得超过1W。

  探头有效光谱波长范围为780nm—1500nm。若探头光源为单一波长,制造商应给出峰值波长的标称值,其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偏差为±10nm。

  检查仪探头在200nm—400nm光谱范围内的最大照度时的积分光谱辐照度不应超过0.5W/m2。

  探头接触皮肤的部分在使用期间,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1℃。

  正常工作时,患者眼睛所在部位应有防护措施避免接受来自光源的辐射,防护措施应充分考虑对不同年龄阶段患者眼睛的防护。

  (2)系统要求

  检查仪系统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400TVL。

  检查仪的摄像机应具有红外响应能力。

  功能键应能正确执行检查仪所规定的功能(例如:探头工作波长选择、探头识别、电影回放、增益调节范围、图像放大倍率、焦点选择、灰阶分级、工作模式选择、边缘增强级数选择、动态范围级数、字符和标志显示、测量和计算、管理功能、图像处理或打印功能等,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软件应明确是否涉及图像分析功能)。

  4.正常工作条件

  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如未规定,应符合GB 9706.1—2007第10章的要求。

  5.外观和结构要求

  由制造商在性能指标中明确,如:

  (1)外观应色泽均匀,表面应清洁、平整,无明显伤斑、划痕、锈蚀和涂层剥落等缺陷。

  (2)文字标志等应完整、清晰。

  (3)控制机构应灵活、可靠,紧固件应无松动。

  6.材料

  直接接触患者皮肤的应用部分材料,如检查仪探头,应按GB/T 16886.1—2011中给出的指南和原则进行评估并形成文件。

  7.清洗和消毒

  (1)接触患者或者操作者的部件及其附近部件,应易于清洗或消毒,并且不存在死角。

  (2)由检查仪使用说明书中给出的清洗、消毒方法,不得导致部件损坏或材料变质,以及影响安全防护性能。

  8.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理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满足GB 9706.1—2007的同时,还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若成像装置的参数可由用户进行设置,则应给出参数设置的规定,例如:感光度、光圈、快门速度、白平衡等参数;

  (2)设备使用或维护过程中不应直视光源的警告;

  (3)对于由光源老化或环境条件的影响,导致采集结果可能发生的变化,使用说明书中应给出相应的分析说明;

  (4)使用说明书应给出有关光源寿命、光源特征(种类、功率、电压)的相关说明,光源更换的步骤、操作方法以及避免烫伤的警告和建议。

  9.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电磁兼容性要求应符合YY 0505—201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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